鞍疫防經發指辦〔2021〕33號
按照科學防控、精準施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近期全市疫情防控態勢變化,經鞍山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指揮部同意,發布通告如下:
即日起,全市文化藝術類、體育健身類線下培訓場所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的前提下(確保測溫、掃碼、做好個人防護、一米線、通風消毒等措施嚴格落實到位),可有序恢復開放運營。
各縣(市)區、開發區指揮部要督促轄區內街道(鄉鎮)、社區(村屯)切實履行屬地責任,進一步加強網格化管理。各級文旅廣電行政主管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大督導巡查力度,對轄區內文化藝術類、體育健身類場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要及時糾正,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嚴不細且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規立即關停。
鞍山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2月8日